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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诊医生因上厕所被投诉引发的行业反思

2026-10-01 4938

最近,一份急诊医生撰写的四页《情况说明》在医疗界引起广泛关注。医生在解释中提到,他在值班期间前往洗手间,家属敲门后他立刻做出反应,并联系了护士准备抢救。然而,由于系统要求先登记,信息才能上传到影像中心,他请家属先进行挂号,结果却被投诉“脱岗”。事后,他调取了监控录像并写下详细说明来为自己辩解,至今尚未见医院或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公开回应。

应先说明,这份说明是单方的叙述,具体情况仍需官方确认。之所以广泛传播,与人民日报在9月10日的一篇评论有关,该评论指出一些投诉的理由荒谬可笑,如“护士走路太快”、“药味刺鼻”及“医生不同意插队”等,均能形成投诉工单。评论总结了这类投诉的几个特点:缺乏事实依据、反复缠访和滥用规则。

问题多数出现在医疗体系的下游。评论提到,部分医疗机构将“零投诉”作为考核标准,投诉的数量和处理率与工作人员的绩效挂钩。这导致了“投诉即扣分”的现象,诉求真实与否都可能遭到追责。这使得医护人员开始考虑成本,一方只需一个电话或一段视频就可以发起投诉,而被投诉人员则需调取病历、进行复核、撰写答复材料,造成双方之间的成本不对等,因此也衍生出“花钱买平安”或“先自证”等说法。

我们都能理解这种情况。在急诊等待时,几分钟可能会显得漫长,这种焦虑是实在的。同时,夜班医生可能只有一人值守,去洗手间也需精打细算。压力和疲惫交织在一起,令医护人员和患者都感到不易。

今年,相关政策也开始有所变化。6月,国家卫健委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整治医闹的工作要点,首次将“网络医闹”纳入治理范围。8月,四个部门又发布了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,要求完善医闹处理预案,而从4月实施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禁止滥用投诉以获取不正当利益。这些政策的制定,表明了要对投诉设立“事实门槛”。

对于普通患者而言,真正重要的是医疗纠纷的合法解决途径:双方自愿协商、请求人民调解、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行政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投诉也有时限规定,医疗机构一般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常规投诉,复杂的投诉需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。

同时,医护人员如遇到不实指控,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。网友们对此的看法存在分歧。一些人支持医护人员,认为考核不考虑事实,最终受累的还是他们。而也有患者一方的声音,指出等待的焦虑不应被忽视,是否可以通过更透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,比如离岗时留下告知标识,或让呼叫铃更加灵敏。务实的观点则着重机制问题,认为应关注医院在接到投诉后的处理流程。

问题在于,“投诉即扣分”的设计使投诉与问题直接等同。医院在接到投诉时,应该先核查事实,还是先安抚患者?这值得进一步探讨。医疗纠纷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不实指控也可依法追责,个案情况应以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正式通报为准。如果让你制定规则,医院接到投诉时该如何处理,或许可以谈谈你见过的处理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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